项目概况
洛浦县杭桂镇当勒克蒙加克村重点示范村建设-环境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JJ-HTLPX-2023-01
项目名称:洛浦县杭桂镇当勒克蒙加克村重点示范村建设-环境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当勒克蒙加克村重点示范村建设-环境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4吨),成品厕所2座配套水、电等附属。(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经年审核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 (略) 所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 (略) 所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个人明细);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不提供);
(4)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仟元整);
(9)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振兴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 (略) 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洛浦县杭桂镇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 (略)
地 址: (略) 名门大酒店B座20层20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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