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便利广大 (略) 场主体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将赵县受理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电话:0311-*(8:00-18: 00)。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63.com。
3.投诉举报信箱:赵县城内赵州宾馆贵宾楼一楼中厅。
4.投诉举报短信:*(书记直通车服务热线)。
二、受理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惠企政策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二)招商引资、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等领域政府部门失信的;
(三)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上,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经营条件以及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或者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的;
(四)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强制或暗示诱导企业接受指定有偿中介服务,或者以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约甚至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在有明确的决算和决算审计下,在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约束下,仍然找各种借口不偿还欠款的;
(六)利用审批备案、执法检查等职能,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宴请、娱乐等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七)不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中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原则,对中小微企业甚至免税小微企业乱罚款。执法检查不规范,搞运动式执法、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或者简单执法“一刀切”,不顾企业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文件规定,或者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涉企违规收费,特别是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服务等领域乱收费的。
(八)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九)漠视群众利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立案,或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的;
(十)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投诉举报影响企业正常 (略) 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相关问题。所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赵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为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便利广大 (略) 场主体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将赵县受理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电话:0311-*(8:00-18: 00)。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63.com。
3.投诉举报信箱:赵县城内赵州宾馆贵宾楼一楼中厅。
4.投诉举报短信:*(书记直通车服务热线)。
二、受理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惠企政策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二)招商引资、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等领域政府部门失信的;
(三)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上,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经营条件以及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或者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的;
(四)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强制或暗示诱导企业接受指定有偿中介服务,或者以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约甚至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在有明确的决算和决算审计下,在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约束下,仍然找各种借口不偿还欠款的;
(六)利用审批备案、执法检查等职能,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宴请、娱乐等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七)不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中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原则,对中小微企业甚至免税小微企业乱罚款。执法检查不规范,搞运动式执法、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或者简单执法“一刀切”,不顾企业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文件规定,或者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涉企违规收费,特别是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服务等领域乱收费的。
(八)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九)漠视群众利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立案,或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的;
(十)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投诉举报影响企业正常 (略) 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相关问题。所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赵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