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村十五六组等供水主管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略) (略) 的白洋村十五六组等供水主管安装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XS-2024-ZC00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白洋村十五六组等供水主管安装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HNXS-2024-ZC0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元
5、最高限价:#.34元
6、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上限值(元) |
1 | / | 白洋村十五六组等供水主管安装工程 | 1项 | #.34元 |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请于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持以下 (略) 五里牌街道鹏信世纪城18栋602室购买磋商文件。
1.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附件1);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
1.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2);
1.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查询的 (略) 上打印件, (略) 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1.6、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备注:
(1)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份。(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地点: (略) (略) 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蔡子池街 (略) 聂洲居委 (略) 6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湘树 (略)
地 址: (略) 五里牌街道鹏信世纪城18栋602室
联 系 人:姚树
联系方式:#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 (略) 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 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略) 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 (略) 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略) 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