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铅山县 (略) 采购化学发光仪等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 (略) | ||
行政区域 | 铅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铅山县永平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铅山县碧桂园商铺1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铅山县 (略) 采购化学发光仪等设备
项目概况
铅山县 (略) 采购化学发光仪等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SRCG-2024-0828
项目名称:铅山县 (略) 采购化学发光仪等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 | 铅山县 (略) 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的或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以上(1)-(7)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14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0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五、开启:
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无需缴纳保证金。 2.请各响应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 (略) 下载电子询价通知书文件,并在询价截止日期前上传响应文件。凡下载询价通知书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成交)后承担询价通知书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响应)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3.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 (略) 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下载询价通知书报名成功后对本询价通知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中心要及时关注“江西 (略) ”和“江西省公共 (略) ”。 注:如对询价通知书存有疑问请在询价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我中心。 4.关于“政采贷”的政策 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或中征服务平(http://**)或江 (略) (http://**)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5.“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到场参加询价,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询价环节。如响应供应商未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响应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询标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响应供应商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 (4)响应供应商对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铅山县 (略) 地址:铅山县永平镇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铅山县城西碧桂园商铺118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 (略)
地址:铅山县永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铅山县碧桂园商铺11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