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 * 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 (略) 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 (略) 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 (略) 的; (6)违反相关 (略) 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 (略) (略) 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 债权人受让的,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经转让方确认的债权可足额抵顶交易价款的,在债权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3个 (略) 无息原渠道退还;经转让方确认的债权不足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人应将除保证金、确认的债权金额外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 (略) 无息原渠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