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7月08日我局拟对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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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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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略) (略) 夼村东南 | (略) 人和镇恒兴鱼粉厂 | 项目总投资*元,拟拆除原有锅炉房内的1台10t/h燃气锅炉,在锅炉房内安装1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供汽。 | 1.废气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锅炉外排废水及软化尾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将生产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附近村民运至周边农田作为肥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堆肥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