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专用空调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DFA-*-*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吉林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白城机场。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2.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2.4项目预算:13.*元,其中信息管理部采购长春龙嘉机场9.*元;航务管理部采购白城机场*元、长春机场*元。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参选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供应商至少提供1项拟供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并提供承诺函;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略) 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略) 顺义区国翼中心11号楼307(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9时 00 分, (略) 顺义 (略) 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参选人可以将参选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处,参选人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采 (略) (https:///)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 (略)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义 (略) 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