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制氧站设备物资采购意向公示
为确保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部现将固定式制氧站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并接受供应商质疑。
- 项目名称:固定式制氧站设备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医疗-*
三、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9日
四、项目预算:218.*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详细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详见附表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cgb*@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手 机:*
地 址:西藏 (略) 错那县
附件:1.需求计划表
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