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3月25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和安街以西、 (略) 以北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吉林省 (略) |
长春弼吉 (略) 扩建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航空街4084号新兴产业示范园 | 长春弼吉 (略) | 吉林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