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4年洛宁县小界乡小界村洋槐花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98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4年洛宁县小界乡小界村洋槐花加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洛宁政采磋商新(2024)0048号-1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4年洛宁县小界乡小界村洋槐花加工项目#是#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购置加工机器设备一套、包括自动杀青机(生物质蒸汽发生器1.8KW/3.5*0.8/1.1m)、网带烘干机设备(智能热泵自动化烘干机3KW/8*3.0*3.5m)。 5.1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采购)清单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5.5质保期:1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必看! (略) 使用手册内“三、操作手册→2、交易#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略) 查看 (http://**)”。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必看! (略) 使用手册内交易#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及《 (略)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 (略) http://**),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 (略) (略) 提出。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洛宁县小界乡鞍桥山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略) 宝龙广场三期C3#-1009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