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通知
DZC *** 项目各供应商:
DZC *** (略) 市园林 (略) 三永 (略) 岸护坡维修加固工程采购A项目变更如下(以此变更为准):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略) 分商务文件评审中“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均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但所投产品均为其他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 (略) (略) 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谈判无效。”
变更为: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2、 (略) 市园林 (略) 三永 (略) 岸护坡维修加固工程采购A,控制价变更为:770,000.00元,竞争谈判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的谈判无效。
3、竞争性谈判时间通知: * 日14时(14时前到达 (略) (略) 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