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户)、专业青贮饲草料收贮企业:
为做好我县2022年自治区级“粮改饲”项目工作,加快我县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隆安县2022年自治区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自治区级“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自治区级“粮改饲”项目,扩大全株玉米、甜高粱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提高甘蔗尾叶、桑枝等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增加饲草料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 (略) 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二、主要奖补内容和标准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企业自种收贮(外购收贮)全株玉米、甜高粱等优质牧草或桑枝、甘蔗尾稍(叶)等农作物秸秆,参照国家“粮改饲”项目标准,按照不超过60元/吨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略) )等新型经营主体,须持有效的工商登记、具备明确法人责任的主体,配备饲草料收贮设施设备或具备牧草种植条件。
(二)申报程序
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略) )等新型经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自愿向 (略) 申报, (略) 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目标计划任务书,明确实施主体计划的收贮数量、收贮优质牧草种类、实际节点和质量标准等。
(三)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扶持
1.所申报内容与其他项目重复;
2.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或申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申报对象明显不具备实施条件;
3.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因违法违规行为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相 (略) (略) 罚及通报或者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且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三、奖励资金拨付
2022年10月20日前, (略) 申请市 (略) 门组织阶段性验收,确定支持内容和支持金额。阶段验收通过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上报验收情况,确定奖励金额,在自治区农业农 (略) 上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将奖励资金下达。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的实施内容,优先纳入下年度支持。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根据实际撰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对于项目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在审核过程中将不予立项。
2.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送达隆安 (略) 农 (略) ,逾期将不再接收。
未尽事宜, (略) 农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新容0771- ***
隆安 (略)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隆安县2022年自治区级“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 |||
申报主体类别 | 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户)□专业青贮饲草料收贮企业□ | ||
项目实施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2022年1月-10月20日计划收贮量(吨) | 合计 | ||
其中:全株玉米 | |||
甜高粱 | |||
优质牧草 | |||
甘蔗尾叶 | |||
桑枝 | |||
企业或组织承诺 | (略) 申报内容及数据真实、有效,所申报内容不与其他项目重复,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后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 (略) (略) 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 ||
(略)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