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00吨方便食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7月2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汤阴县瓦岗镇 | (略) | 河南 (略) | 建设单位拟总投资*元,租赁汤阴县瓦岗镇辛庄村扶贫项目标准化厂房、冷库,新建年产方便食品(面食类)3000吨项目。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面粉投料、和面粉尘,食堂油烟以及污水站恶臭气体,面粉投料、和面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采取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加盖密封+1套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生产废水产生后经一体化处理设施,物理处理法(格栅、隔油)+A/O二级生物法处理后排入辛庄村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处理设施,物理处理法(格栅、隔油)+A/O二级生物法处理后排入辛庄村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的标准要求(60/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废面粉、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蔬菜等原材料的处理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材料可由回收单位处理,废面粉、蔬菜等原材料的处理废物可出售给饲料厂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