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 (略)
关于公开招募设施拆除工程、厂房恢复原状工程的公告
肥 (略) 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2023)皖012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盐安 (略) 对中盐安 (略) (以下简称“锂电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锂电公司租赁厂房恢复工程对外公开选聘机构,对锂电公司剩余设施拆除工程、厂房恢复原状工程。现对相关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厂房地面恢复平整;门窗、强弱电恢复原状;消防泵房及水塔水池、消防喷淋设施、平房、钢制桥架、钢结构需要拆除,该建筑物内钢材等部分材料尚有价值,具体情况请有意向的拆除机构、恢复机构在2024 年8月14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后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
二、拆除工程工作内容
1、拆除厂房二期剩余钢结构设施;
2、拆除消防泵房、水池及水塔;
3、拆除平房;
4、拆除钢制桥架;
5、拆除消防喷淋设施;
6、 (略) 要求或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上述拆除工作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并将拆除后的建筑物料、建筑废料安全处理,不产生安全隐患。
8、本次选聘以最低价方式方式选聘,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招标人有权决定增减项目。
三、恢复工程工作内容
1、恢复厂房强弱电;
2、厂房地面的平整;
3、厂房门窗修复,窗户部分玻璃需更换,部分小门需要填平为墙体、更换大门;
4、配合管理人与出租人办理退租手续,达到出租人“恢复原状”要求, (略) 要求或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5、上述拆除工作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6、本次选聘以最低价方式选聘,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招标人有权决定增减项目。
四、拆除工程、恢复工程机构条件
1、投标人具有拆除、施工相关的资质;
2、投标人保证安全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自行提供人员、辅助设施设备以及全部材料;
3、接受并满足招标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4、完工工程应达到招标人和出租人的要求,并接受招标人和出租人验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选材料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参选机构关于与破产人或关联企业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3、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如有);
4、参选机构报价,本次报价为分项报价;
5、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拟签字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如有)、联系方式等。
六、服务费用提示
因本次拟拆除的设施中建筑物料尚存在价值,拆除后该部分建筑物料归拆除单位所有,由拆除单位自行处置,处置所得归拆除单位所有。
拆除工程、恢复工程机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验收合格后支付。
七、特别说明事项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设施实际情况,拆除、恢复项目发生变化时,中标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服务费用予以扣减或增加。
2、中选的机构在拆除、恢复工作中所使用的人员,该机构需为参与工作的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在工作中,机构应当以安全第一为原则,确保在工作期问不出现安全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 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机构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八、报名方法
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于2024年8月13日17时前。
2、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或邮递递交方式,若邮寄递交方式,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3、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管理人将于递交时间届满后统一拆标。
4、参选文件接收地址:联系方式:付律师,联系电话:*;李律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略) 蜀山 (略) 99号安高广场7楼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请在邮寄单上注明“破产清算拆除工程、恢复工程参选材料”。
中盐安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