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前进区南岗村存量垃圾深度治理项目已由佳前发改工信复【2023】61号、【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 (略) 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存量垃圾深度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略) 前进区南岗村,G1011高速以北,中山街以东;
2.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40318平方米,填埋区堆体平均厚度约4.3米,垃圾存量治理、垃圾清运17.3万立方米;
2.4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造价咨询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09,08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咨询,或截止2021年06月30日仍持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2.4工程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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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略) 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q.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
4.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2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长安 (略) 内中资办公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14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长安 (略) 内中资办公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长安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郊区长安 (略) 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