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黄 (略)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2024年,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拟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淘汰,增加产能,扩建后将喷漆原料改为更清洁环保的水性漆涂料,并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表面追加面漆喷涂。为满足改扩建后产品的喷漆需求,拟新增一套喷漆房及配套环保设施(详见设备清单),并针对1#喷漆房现有的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扩建后具有“年产700套高端空冷节能设备”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3月21日至3月2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何韩中沟。
2.废气 抛丸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气筒FQ1排放;1#喷漆房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空;2#喷漆房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抛丸、焊接工段产生颗粒物;喷漆晾干工段产生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焊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焊渣、收集尘、废布袋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漆渣、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