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XJ-(略)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以东青年创业大厦A1108-A111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略)佰零(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略).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略)佰零(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办公桌(带副柜) 品牌(如有):利尚牌 规格型号:规格:≥1600×800×750mm、型号:Y-01 数量:109张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浓、朱亚萍、叶书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略)万零(略)佰(略)(略)元整((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89号、 (略) 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联系电话:杨先生(略)、朱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8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略)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5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5-01-03 14:47:01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5-01-03 15:33: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