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二楼“冀易办”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新增100吨高分子管道及输送机设备表面处理项目 | (略) 冀州区南午村镇黄瓦窑村河北 (略) 现有厂区内 | 河北 (略) | 河北山清 (略) | 法人代表樊丰山,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年产100吨高分子管道,年产85套输送设备(实际验收现有规模)。 | 施工期: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 (略) 、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③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轻拿轻放。④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出,作为建筑填充物或于规划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①废气:挤出成型生产线上方安装集气罩+软帘,加热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投料、混合搅拌设置密闭间,混料过程中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项目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④固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钢丸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