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略) 民政局关于2024年2月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相关信息的公示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 (略) 2024年2月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信息公开如下:
一、人数和资金支出
截至2024年2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有2811户4749人,2月低保、特困资金支出303.*元。
(一)低保对象有1938户3864人,发放低保金185.*元;
(二)特困人员有873户885人,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38人特困供养金117.*元,其中:基本生活费67.*元、照料护理费5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47人,资金由各区民政局定期统一拨付给供养服务机构)。
二、救助标准
(一)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实行差额保障。
(二)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91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半失能、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0元、740元、129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自理、半失能、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70元、920元、1470元。实行全额保障。
三、补助水平
2024 (略) 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为480元。
四、监督咨询
(略)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898-*。
附件:2024 (略) 各区低保、特困资金发放汇总表
(略) 民政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