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桐环停[2018]001号”行政处罚信息。根据《 (略) 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拟对该公司2018年度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略) (略) 因“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于2018年7月18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桐环停[2018]001号”。此后,该公司进行了改正,至申请信用修复之日,期间未因同类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鉴于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 (略) 信用。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1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地址: (略) 校场东路17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502办公室,邮编*。
附: (略) (略) 信用修复承诺书信用修复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