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 (略) 络页面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提取码6qf2),亦可前往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沿河段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
三、征求 (略) 络链接
http://**,提取码6qf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表提出自己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滨江 (略) 附属5号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
通讯地址: (略) 江北 (略) 450号保利中心B8号楼1F1-3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