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危废收集暂存中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包装纸箱*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建设地址 | (略) 芦淞区龙泉街道龙泉社区白果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2018年2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橡胶制品的研发;塑料制品研发、技术咨询;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塑料包装及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木制品、日用百货、五金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橡胶制品、建材、装饰材料、矿产品、通用仪器仪表、劳动防护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服装、鞋帽、塑料制品、金属材料、水暖器材、机械配件、纸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租赁湖南盛视远航 (略) 闲置厂房,拟购置裁纸机、压痕机、开槽机、打钉机、打包机、水印机等设备,拟建年产包装纸箱*平方米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开槽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印、上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