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年产100台环保搅拌机生产项目 | 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高坡镇 | 福建万大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高坡镇, (略) (略) 厂房建设一条年产100台环保搅拌机生产线。主体工程主要设置原料区、机加工区、喷涂区和成品堆放区等生产单元,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搅拌机100台、配料器100套、收尘机100套、皮带机300套、砂石闸门500套。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除漆雾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调漆、喷涂、流平、晾干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建筑5m以上,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完好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渣、废焊接烟尘过滤棉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破损涂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漆过滤棉、除漆雾废水、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烷总烃排放量0.5573t/a、二*苯排放量0.0521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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