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 (略) 新型光电材料的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型光电材料的研发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恒通企业港E35号楼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天津 (略) 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略) 发展规划,拟投资*元,租赁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恒通企业港的E35号楼建设“新型光电材料的研发项目”,致力于新型光电材料的研发,研发产品交由下游客户进行进一步验证及批量生产。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污染物较少且均为暂时性,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待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或万向罩下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环保治理设施(3套碱液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22m(距离地面)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机排浓水以及实验仪器第三次清洗废水,经35栋楼独立废水排放口(DW001)进入恒通企业港园区 (略) ,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减小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 (略) 管理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包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材和废RO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包装)交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滤材和废RO膜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实验废液、沾染废物、废溶剂、废试剂、水环真空泵废水、废真空泵油、油浴锅废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硅藻土、检测废液、废弃研发样品、废色谱柱、废试剂瓶、其他一次性耗材、实验室清洁废水、仪器设备前两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