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规 (略) 场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节约司法审判资源,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江西省分 (略) 破产案件的公益管理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报江西省分 (略) 公益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为《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入册机构;
(二)破产管理核心团队应有不少于3人以上非兼职的专业人员(不含行政人员等辅助人员);
(三)有参与办理破产案件或相关业务(如担任清算组成员、担任企业破产案件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受委托参加企业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受管理人聘请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担任企业破产案件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等)的经验或能力;
(四)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所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五)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未受行业主管机关等部门违法、违纪处理。
二、提交材料
(一)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
(二)章程;
(三)破产管理团队建设和建章立制情况;
(四)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经历情况;
(六)申报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7:00时止。
四、其他事项
(一) (略) 公益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略) 竞争性遴选破产管理人评审中酌情加分。
(二)如在公告期内未收到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略) 报名申请加入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名册,本 (略) 辖区内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中,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担任破产案件的公益管理人的排序。
(三)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外, (略) 破产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报名地点
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地点:江西省分 (略) 金融审判团队
邮寄提交报名材料地址:江西省分宜 (略) 226号
邮编:*
联系人:廖新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