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桃苗族自治县永安乡街上 |
建设单位 | 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博誉 (略)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约867m2, (略) 共设置床位30张,不设置传染病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