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工作,加强机械排放管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凉城县县域内施工工地、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的截止目前未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牵引车、打桩机、沥青摊铺车机、拖拉机、旅游观光游轮、场内移动机械、农牧业机械等。
二、登记时间
新购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买后30日内内完成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变动的,应在30日内申请变更备案登记信息;已拥有未登记的尽快完成登记。
三、登记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机械正面、背面、侧面45度外观照片各一张(电子照片)。
2、机械各种铭牌照片(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机械/发动机出厂合格证照片等材料。
3、进口机械需提供电子版的进口凭证、机械购置发票等材料。
四、申报登记流程
1、注册: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微信扫二维码,进入“内蒙古非道路机械监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按照相关
提示,注册用户名。(提示:在申报登记时,机械铭牌证照齐全选择有铭牌,机械铭牌证照不全选择无铭牌)
2、编码登记流程:按照编码登记流程图开展编码登记工作,上传相关信息并经审核完成后由登记发牌单位发放环保标牌。
技术指导单位: 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
技术服务人员: 李素军*
联 系 人: 田飞*
郝晓飞*
凉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