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三)项、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十二(三):北大荒农垦集团下辖农场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彻底,目前有45个存量垃圾场未治理,待处理存量垃圾达*吨环境污染严重。
问题四十三:北大荒农垦集团下辖农场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彻底,至督查时有45个存量垃圾场未治理,待处理存量垃圾达90余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完成存量垃圾治理。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21日前,采取原位无害化治理工艺, (略) 区域的创业农场( (略) )、大兴农场( (略) )、洪河农场( (略) )、浓江农场( (略) )、勤得利农场( (略) )、青龙山农场( (略) )、鸭绿河农场( (略) )、二道河农场( (略) )、前锋农场( (略) )、前哨农场( (略) )存量垃圾治理。
2.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新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3.加强存量垃圾治理期间的监管,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督查检查,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4.严格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加强转运点、处理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不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明确存量垃圾等整改时限较长的重点任务整改工作序时进度安排,落实整改责任。印发了《 (略) 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严格督办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建立整改清单,逐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部门、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责任到人。先 (略) 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及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和部署, (略) 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靠。成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进行督办。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进行督导检查8次,召开现场督导座谈会8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二)分类开展治理工程。 (略) 涉及的10处存量垃圾场,结合实际采取原位治理10处,累计完成43.*立方米的存量垃圾治理,使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面貌大幅改善,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1.创业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创业农场北侧约2 (略) 以北。(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垃圾量约7.*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2.大兴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大兴农场东南约1 (略) 以北。(东经132.*-132.*,北纬46.*-46.*),总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垃圾量约5.*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3.洪河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洪河农场场部东侧约 (略) 西侧。(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垃圾量约3.*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4.浓江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浓江农场东北角约0.5 (略) 以南。(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0.*平方米,垃圾量约3.02 万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 2022 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5.勤得利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勤得利农场供热站南处。(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0.*万平方米,垃圾量约4.*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 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1年12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6.青龙山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青龙山农场北侧约3 (略) 北侧。(东经132.*-132.*,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0.*平方米,垃圾量约1.*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7.鸭绿河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鸭绿河农场北侧约1.5 (略) 以南。(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垃圾量约 3.39 万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8.二道河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二道河农场东侧约1.8 (略) 西侧。(东经134.*-134.*,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0.*平方米,垃圾量约1.*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9.前锋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前锋农场第十管理区南侧约1.8公里处。(东经133.*-133.*,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垃圾量约6.*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5月完成,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10.前哨农场存量垃圾场。该存量垃圾场位于前哨农场西侧约3 (略) 以南。(东经134.*-134.*,北纬47.*-47.*),总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垃圾量约5.*立方米,治理前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该存量垃圾场采取原位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于2021年10月开工,于2021年12月完成,于2022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开展验收监测评估。以上10处存量垃圾场完成治理后,各治理主体均成立验收小组,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或自主验收,验收全部合格。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治理后的场地开展了土壤、地下水等方面治理后评估,有关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四)健全垃圾收运机制。进一步指导各农场结合垃圾产量和运距等因素,完善日常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目前,各农场日产生活垃圾全部运至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创业农场、大兴农场、二道河农场、洪河农场、前锋农场、浓江农场、前哨农场、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共10个农场 (略) 县或农场垃圾填埋场。
(五)认真开展公示审议。根据《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于2022年12月1日,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后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我市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体审议并通过。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