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衡山县新二中)项目委托检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衡山县新二中)项目已由衡山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山发改【202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山经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经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委托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衡山县新二中)项目委托检测
2.2 建设地点: (略) 衡山县 (略) ;
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略).58平方米(144.40亩),总建筑面积约(略).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略).5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851.09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教学楼、学生公寓、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生活服务楼、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建设周期约365天。
2.5 招标范围: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衡山县新二中)项目中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工作包含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室内装修完毕后)、幕墙检测、沉降观测、道路检测、水电专项检测、防雷接地专项检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检测项目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6 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 (略) 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7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略).3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 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
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并取得有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4 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检测业绩(内容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3年10月9 (略) 公共 (略)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 (略) 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10月31日9时 00 分。请投标 (略) 公共 (略)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 (略) 络。
6.3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 电脑、 CA 证书、网络 配置等是 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 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 见:《 (略) (略) 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 (略) 建设工 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客服联系电话: (略)。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 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4-(略)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山经 (略) (略) ;
地 址: 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经 (略) 工业大道中段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电 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49 号金钟大雁城9栋1101室 ;
联 系 人: 唐雅晴 ;
电 话: 0734-(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