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办公家具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HZ*
项目名称: (略) 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生产加工以及检测设备”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投标人配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检测设备: ①全自动计算机板材开料锯、②木皮拼缝机、③计算机数控加工中心、④六面数控钻孔中心、⑤全自动激光直线封边机、⑥全自动油漆喷涂机、⑦五金线边仓、⑧激光切割机、⑨数控转塔冲床、⑩多边折弯中心。上述生产设备中具有的设备种类数量满足下列条件的:(1)具有任意7-10种的,得5分;(2)具有任意4-6种的,得3分;(3)具有任意1-3种的,得1分;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报关单)扫描件及设备实物现场照片;如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报关单)扫描件、设备实物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2)如所提供设备名称与本项要求不完全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予以得分,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认证”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得2分。(3)售后服务相关认证,得2分。(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得2分。(5)人类工效学认证,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 (略) 网站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含高校)委托的家具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1分,满分5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实”,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所投产品及标注■条款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实”。
5、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8月2日10点00分。
6、本项目开标地点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是否可以修改?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品牌厂家不少于3家。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中,是否需要提供标■参数内容相对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投标响应表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作为评审依据。3.本项目是否可以提供图纸? 答:本项目提供图纸,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蜀山 (略) 55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