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采购人名称)的2023 (略) 道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 (略) 道预防性养护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 会财采计2023-*
3、委托代理编号: HNZH2023-CG0801
4、采购项目预算:*.6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2023 (略) 道预防性养护工程 | 2023 (略) 道预防性养护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65元 | *.65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专项养护路基路面*级资质及上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网页打印件);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须提供C证)、施工员1人(持有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并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及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附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
(3)投标人需提供在近五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做过一个类似业绩(主体工程为沥青路面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该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交(竣)工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8、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9、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2、其他说明:
(1)为落实《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提交《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鹤城区迎丰西路373号玺酒店停车场附属楼四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罗正林
2、电话: *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3)联系人: 罗正林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西路373号玺酒店停车场附属楼四楼办公室
(3)联系人: 蒋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