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佰 (略) 建筑材料仓储及配套加工异地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福区秀峰街道湘荷村陈家湾组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高岭组团) |
建设单位 | (略) 佰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佰 (略) 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在 (略) 开福区秀峰街道湘荷村陈家湾组建设“ (略) 佰 (略) 建筑材料仓储及配套加工异地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购砂石进行中转仓储,对仓储中砂石分筛出来的粗颗粒进行破碎加工(加工的机制砂不外售,仅用于厂内环保砖以及水稳料生产)辅助建设3条(1条搬迁,2条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环保砖生产线(新建)及1条石膏水稳料生产线(新建)。异地搬迁后全厂年生产规模为年周转砂石*吨,年加工砂石*吨、环保砖*块、石膏水稳料*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全厂装卸粉尘、仓储粉尘、汽车动力起尘、水泥筒仓进出料粉尘及食堂油烟,砂石加工生产线输送粉尘、进料下料粉尘、破碎粉尘,环保砖生产线输送粉尘、配料粉尘,石膏水稳料生产线输送粉尘、配料粉尘。本项目物料装卸拟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石仓储拟设置封闭堆场,产生的粉尘拟经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汽车动力起尘拟采取车辆清洗、道路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位于密闭厂房内,进出料粉尘拟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管引至楼顶排放。项目生产线均在封闭厂房内,环保砖生产车间内环保砖生产线、石膏水稳料生产车间内石膏水稳料生产线、砂石加工车间内砂石加工生产线均采取密闭输送方式,输送粉尘、配料粉尘经喷淋降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均在厂区内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可知,在设置专用半地下室破碎间,用于安置颚式破碎机,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细砂经旋流器回到脱水筛上,回用于生产过程中;压滤泥饼、不合格产品收集回用作为环保砖生产原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桶、废矿物油与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略) 开福区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