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华明街范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 (略) (略) (略) 关于华 (略)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建金航道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弘锦道(机场大道-弘轩道)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东至范庄村集体土地、南至范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北坨村集体土地、北至范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3.598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起, (略) 华明街 (略) 、 (略) 规划和 (略) (略) ,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
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 (略) (略) 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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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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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