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城乡 (略) 关于收购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企业100%股权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阿坝州城乡 (略) 关于收购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企业100%股权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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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4A* | 挂牌价格 | 26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最高限价*元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3 08:3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9 17:00:00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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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阿坝州城乡 (略) 拟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在四川省境内收购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作为收购 (略)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购方基本情况 阿坝州城乡 (略) (以下简称“收购方”)系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于2024年01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聚焦工程施工、工程服务、建材产销、城乡资源开发利用、城市管理维护运营五大业务板块,打造具备“投融建营”能力的城乡建设发展服务商。 二、收购价格 拟定股权收购价格最高限价*元,最终以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以经过评审的中标企业报价确定。 (略) 100%股权转让价格、保证资格有效的基本人员费用、股权变更及其他服务费用。 三、 (略)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收购可接受持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略) 100%股权的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参与报名评审。 (略) 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意向转让方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转让方为自然人股东,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向转让方为法人股东,须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转让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交纳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的交易保证金。意向转让方经评审确认为拟被收购对象,该笔交易保证金在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后,并经收购方综合评估,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退回。未成交的意向转让方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退回。 注: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1211 (二)目标公司具备的条件 1.四川省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目标公司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应大于一年; 3.目标公司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过诚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未被质押、查封、冻结、未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抵押,无劳动合同纠纷,无税务风险,无涉执涉诉风险,以及无其他上述描述外的其他法律风险; 4.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可以按照收购方要求变更到阿坝州境内(具体以收购方要求为准)。 四、 (略) 承诺事项 1.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本企业的全部100%股权转让给收购方。 2. (略) 须无条件配合收购方委托第三 (略) 进行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审计等。 3.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出具交易凭证后45天内,完成股权变更、注册地址、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意向转让方须提供的资料 1.意向转让方为自然人股东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意向转让方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2.意向转让方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经市场 (略) 章程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谈判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出具全体股东同意 (略) 100%股权、无条件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承诺函。 (二)目标公司须提供的资料 1.目标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须现场核查原件;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 3.经市场 (略) 章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目标公司无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等瑕疵的承诺函; 6.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如有),原件现场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目标公司出具全体股东一 (略) 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收购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意向转让方同意 (略) 100%股权承诺函, (略) 全体股东出具成交后将无条件配合收购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承诺函。 六、组织交易 (一)公告时间及资格确认方式 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易规则对外公开征集。首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接受意向转让方报名申请;无合格意向转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转让方。(最长不超过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12个月) 1.报名方式:可采取现 (略) 上报名 (1)现场递交文件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七盘沟川青甘物流 (略) 22号1栋1单元阿坝国投大楼二楼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 (2)网上递交文件邮箱地址:*@*q.com。 2.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8:30--2024年5月29日18:00。 报名文件必须在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征集活动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报名文件,组织机构恕不接收。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在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接受意向转让方报名并收取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2.公告期满征集到意向转让方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转让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并将初审意见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收购方,收购方在收到初审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若收购方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所有初审意见,所有意向转让方均具有参与后续评审。 3.收购方成立股权收购小组,对意向转让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通过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收购评分。 4.审查通过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收购评分。综合评审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启动收购程序(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股权价值评估),若第一家符合条件则终止,若第一家不符合条件则依次对第二家启动收购程序,依次类推。 5.尽职调查、审计、股权价值评估后,符合收购条件及收购价格的企业,经收购方相关程序审批后,最终确定为中标企业。 6.中标公告结束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在收到委托方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资格条件审查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根据收购方要求另行通知评审时间。 (二)评审地点: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七盘沟川青甘物流 (略) 22号1栋1单元阿坝国投大楼二楼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 八、重要约定事项 (一)本项目 (略) 涉及的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等事项。 (二)本项目 (略) 职工。 九、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自 (略) 的尽职调查、审计、股权价值评估后,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完成全部报批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特别声明 收购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终止本次收购活动。若因此给报名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报名企业自行承担,收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征 集 人:阿坝州城乡 (略)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汶 (略) 中段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阿坝分所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七盘沟川青甘物流 (略) 22号1栋1单元阿坝国投大楼二楼 联 系 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条件 | ||||
挂牌价格 | 260 万元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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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云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37-*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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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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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