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审环建示[2023]4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红 (略) 增压调节站备用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增压调节站备用燃气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经二路1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红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联强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50万元,拟增一台18t/h燃气锅炉。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锅炉烟气 | 颗粒物、NOX、SO2 | 低氮燃烧+12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台环发〔2019〕37要求限值(50mg/m3) |
地表水环境 | 锅炉 | 锅炉排污水 | 收集pH调节后纳管 | 纳管标准为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DB33/887-2013) |
声环境 | 生产装置 | 等效连续A声级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公用工程 | ||||
环保工程 | ||||
固体废物 | 无 | |||
电子辐射 |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⑴加强企业管理,制定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定期对锅炉,天然气管道进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⑵设置天然气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⑶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在装置区内按规范沿道路及在必要的厂房内、外设置了消火栓和消防管网,并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式灭火器。 ⑷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企业应对具有高危害设备设置保险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消防装置等必备的应急措施,并制定厂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消防应急设施。 |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