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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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永嘉县桥头镇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本局提出永嘉县桥头壬田村二期安置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永嘉县桥头镇壬田村,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物业管理用房(大厅)出入口原室外场地采用整体放坡进入改为台阶加无障碍坡道出入。 2、物业管理用房(大厅)原标高6.40米,调整为6.55米。 3、物业管理用房(大厅)内部踏步改为室外踏步。 4、物业管理用房(大厅)原立面采用铝板装饰调整为石材幕墙、局部玻璃幕墙调整为铝板幕墙、入口大门原为双开门改为四开门。 5、物业管理用房(大厅)左右商铺增加雨棚。 6、机动车出入口原设计高度2.8米调整为3.9米。 调整后建筑布局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