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略)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瓮安县磷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略) 、0854-(略)
传真:0854-(略) 、085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略)
邮编:(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略)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瓮安县磷资源加工项目)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贵州省 (略) 牛场镇 | 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村,为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略)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瓮安县磷资源加工项目),处理原矿为瓮福磷矿穿岩洞矿露天开采的低品位a层矿,本期用地面积(略)m2,项目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破碎工业场地粗碎中碎系统改造;二是矿石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三是穿岩洞新选厂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本项目生产的磷精矿主要用于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略)吨/年黄磷装置项目,浮选产生的精矿通过浓密机后,由泵送到精矿浆储罐储存,然后由长距离输送泵送至瓮安精细 (略) 。尾矿浆由泵送到尾矿浆储罐储存,然后由长距离输送泵 (略) 充填站部分进行二次脱水,然后调浆充填。精矿浆及尾矿浆长距离输送管道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3.75%。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确保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并加强地面清扫,运输车辆在驶离施工场地前,对车身、轮胎进行清洗。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合理组织施工,地面硬化、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为了防止建筑施工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 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 (略) 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2)施工期间主要有土石方阶段基坑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各种设备、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泥沙,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运输 (略) (略) 系统,需保持车体清洁,施工场地内设置固定的洗车地点,禁止随意冲洗车辆,固定洗车点,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 (3)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采用人工定期清掏用于农灌不外排。施工方应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 (4)施工期在隧 (略) 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废水 (略) 理后用于开挖工作面的洒水抑尘等,不对外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 (略)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碰撞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4.固 (略) 置措施 (1)本项目剩余土石方产生的弃土方可运送至到穿岩洞排土场。 (2)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 (3)施工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单独定点堆放,交由有资质 (略) 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本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工作,临时占地、临时便道等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表土剥离后妥善暂存,后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各场地运输皮带及运输隧道均密闭。 (2)破碎场地转运站各转运点(a1、a2(1#、2#转运点)、a3、a4)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共5台),并采取喷雾降尘; (略) 域转运点(3#、4#、5#)各设置一台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并采取喷雾降尘。 (3)破碎筛分车间在给料机、振动筛、圆锥破碎机及皮 (略) 均设置吸尘罩收集粉尘,后采取脉冲袋式除除尘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厂房密闭并采取喷雾除尘。 (4)2个粉矿仓各设置一台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并采取喷雾除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尾矿及精矿浓密机产生的废水进入溢流水收集池,经加压泵送回回水池后作为选矿工艺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球磨车间内地面需定期进行冲洗,地坪冲洗产生冲洗水,经收集后进入回水池后回用于生产。 (3)本项目拟建设一座1188m3的事故水池,可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需求。 (4)项目拟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344m3),选矿厂 (略) 等初期雨水需收集,采用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送至回水池,供浮选厂生产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 (略) 防渗,防渗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执行, (略) 如下表。 场区 (略) 一览表
选取JC1、JC2、JC3、JC4、S10和ZK2作为本项目跟踪监测点,其中JC (略) 北侧上游、JC (略) 北东侧上游、JC (略) 南东侧下游、JC (略) 南侧下游、S1 (略) 南东侧下游、ZK2为南侧下游,同时JC1和JC4作为长皮带隧道项目下游跟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为1次/半年。 跟踪监测点参数一览表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加 (略) 理措施维护工作,定期检修,防止废气事故排放,降低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2)加强管道、回水池、 (略) 、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浮 (略) 等设施巡检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3)规范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弃物的储存、堆放工作,防止发生降雨时因淋滤造成有害物质析出,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和动力设施产生的噪声。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其具体措施如下: (1)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2)搅拌机、空压机、离心机、引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 (3)对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水泵、破碎机、离心机、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 (4)管路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 (略) 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经有效治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 - 2008)2类标准。 6.固 (略) 置措施 (1)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原料矿仓,进入选矿工艺使用; (2)尾矿浆由泵送到尾矿浆储罐储存,然后由长距离输送泵 (略) 充填站部分进行二次脱水,然后调浆充填; (3)废机油、化验废液、废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5m2),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生 (略) 理站污泥通过干化后交当地环 (略) 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运营期管理,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 (略) 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 (略) 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