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 (略) 年产720吨弹簧垫圈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 (略) 年产720吨弹簧垫圈迁建项目 | (略) (略) 新街街道芝兰村398号 | 杭州 (略) | 由于原厂址被纳入征迁范围,企业拟将建设地址 (略) (略) 新街街道芝兰村398号,利 (略) 旧设备进行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拉丝、回火、染黑等。本项目染黑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搬迁前后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依旧为年产720吨弹簧垫圈。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06月26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浙江联强 (略) 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设置独立的染黑车间,并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送萧山 (略) 理 (略) 理。 固废零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减少非正常运转噪声产生。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 (略)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