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略采管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对在X环略投放灯箱广告投放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 略门 | 采购项目/采购内容 | 拟定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单一来源理由 |
## | 办公室 | 在X环略投放灯箱广告, 拟在X、X、X、X、X略广告投放 | 略 | X市X区玉沙路11-8号玉沙国际1901房 | 略有的列车、站场、建筑物、桥涵广告业务的唯一经营单位略,该公司将X略的站内略授权给略独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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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门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5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X市国贸大道4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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