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略项目(招标编号:QHLTGKZB ## ),招标人为略,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略条件,略,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与范围: 略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为GPON OLT设备大型471套,GPON mini OLT设备(双GE(10km)上行(略板+2个GE光模块))1000套、GPON mini OLT设备(双10GE(10km)上行(略板+2个10GE光模块))38套、MDU设备及其他设备14套(本次货物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结算数量为准);采购预算约3380万元(不含税);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月#日;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符合YD/T ## 《略技术要求—吉比略络(GPON) 》、YD/T ## 《略设备测试方法吉比略络(GPON) 》、YD/T ## 《略技术要求—EPON/GPON系统承载多业务》、《略GPON设备技术要求V3.0》、《略GPON设备测试规范V3.0》、ITU-T G.984系列规范要求;到货期限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地点为略;免费保修期限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各中标人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分配的中标份额依次为65%、35%。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2.1.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
2.1.2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3 投标产品须具备略许可证。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17年#月#日至今GPON设备(GPON OLT、GPON ONU)累计销售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原件备查。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3.1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3.2 提供第三方略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略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2 近三年(2015年至今)与招标人无不良X略为;
2.4.3 略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略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须在X省设有办事机构(分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X省设置办事机构。
2.8.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略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月#6日18:30至2017年12月1日18时30分(X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联通X方自服务门户(http:/ *** )上传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略文件,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略X黄河路100号联通大厦4楼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略X方自服务门户(https:/ *** )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8日10时30分。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略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略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略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略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略同时在()、略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及略网(www.c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除上略不会略站、略,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 88460
地址:略X黄河路100号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X市X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人:乔建光 张科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scmx_qh@163.com
开户名:略
略:略
账号: ##
发布单位: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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