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组织专家对《怀宁县石山制碱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略) 源潭镇双林石子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剑
联系电话:0556—#
邮箱:*@*q.com
附件:1.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
2.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时间 | 审查情况 | 交定稿时间 |
1 | 怀宁县石山制碱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略) (略) | 安徽省地质 (略) 326地质队 | 2024年11月3日 | 通过 | 2024年12月16日 |
2 | (略) 源潭镇双林石子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略) | 安徽省地质 (略) 326地质队 | 2024年11月3日 | 通过 |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