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济源市万洋金属材料表面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20万吨金属制品项目 | (略) 思礼循环经济产业园有色金属深加工区内 | (略) 万洋金属 (略) | 河南 (略) | (略) 万洋金属 (略) 拟投资8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0万吨金属制品项目,设置轴类件、紧固件、铜端子、汽车配件、锁具加工生产线,并配套设置4条镀硬铬线、3条镀锌线、2条镀锌镍线、2条镀镍线、2条化镀镍线、2条镀锡线、2条装饰铬线、2条电泳线、4条饰品镀贵金属线、1条热镀锌线。主要设备包括车床、磨床、压铸机、冷镦机、电镀槽、电泳槽、热镀锌锅等。 | 废气:冷墩、淬火废气采取油雾多级回收装置处理后,抛丸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金属熔化废气采取旋流板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颗粒物外排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压铸成型、电泳固化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附件1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大于70%);电镀产生的HCl、硫酸雾废气采取两级酸碱废气净化塔处理后折算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HCl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电镀产生的铬酸雾废气采取一级含铬废气净化塔处理后折算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铬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05mg/m3;电镀产生的HCN采取一级含氰废气净化塔处理后折算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HCN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m3);天然气燃烧采取低氮燃烧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mg/m3);热镀锌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采取两级酸碱废气净化塔处理后外排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热镀锌锅产生锌烟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相关要求(排气筒高度25m时,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kg/h)。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系统浓水、机械加工废水、电镀废水、电泳废水、热镀锌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电镀废水包括饰品电镀废水、金属制品电镀废水。 饰品电镀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银废水、含金废水、含镍废水,与现有工程电镀废水类别、水质一致,依托现有工程电镀废水处理站处理;热镀锌废水、电泳废水、金属制品电镀废水、机械加工废气喷淋塔排水根据废水类型包括化学镍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及前处理废水,新建一套电镀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含镍、铬的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单独处理后全部回用,其他废水深度处理后尽量回用,剩余与生活污水、制水浓水一同经厂区唯一的外排口外排,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床、磨床、冷镦机、搓丝机、压铸机、抛丸机、切割机、空压机等等各种高噪声设备和设施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85-90dB(A)。经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再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金属碎屑、锌渣、电泳漆渣、超滤废过滤膜、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机加工段机加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淬火炉;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酸洗槽渣、助镀液过滤铁渣、锌灰;电镀槽液定期过滤产生的废过滤芯、过滤残渣;危化品和剧毒品包装材料;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工段产生的电镀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反渗透膜、蒸发残渣。 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或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 《报告书》评价内容符合有关导则要求,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原则可行,评估认为,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结论可信 | 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略) 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还通过《企业家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没有公众反对扩建工程的建设,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总体持支持的态度。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