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开发区幺铺镇潘苑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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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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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开发区幺铺镇潘苑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变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发区幺铺镇潘苑村 |
建设单位 | 贵州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科正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潘苑村,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生产规模由15万立方米/年变更为17万立方米/年。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270m2,挖掘机采下的矿石不需加工,直接运至装料场后装车外运。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的开采,产品方案为砌石用石料、块石、毛石,矿体为灰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固废污染物主要为山体开挖的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期山体开挖的弃土临时堆存于堆场,在堆场周围设挡土墙,排水沟等设施,施工弃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覆土。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石、碎砖等,收集后用于工业场地平整及道路填坑。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物料装卸、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排放限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由当地农户清掏,用作农肥。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营期在工业场地和矿山周围挖掘排水沟,截排工业场地和采区周围积水;设置截、排水沟拦截山坡来水;雨水引入沉砂池进行再利用或外排,设置排水涵管,排水纵沟内设置台阶式消能坎;工业场地的初期雨水池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作为生产降尘用水,不外排。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对采场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开采;露天采场的初期雨水经周边设置的导排水沟导出至矿区之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农家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来源主要矿体表层剥离粉尘、钻孔粉尘、挖掘机开采粉尘、矿石堆场及装卸粉尘、运输扬尘。本项目开采需采用湿式作业。在矿石开采前进行矿体表层剥离过程中先进行洒水,增加矿区表土湿度以控制在剥离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挖掘机开采过程中,在采场设置洒水、喷雾设施以以控制在剥离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在矿石堆场、废石堆场、堆土场、装卸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抑制粉尘扩散。对毛料块石堆场进行地面硬化和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减少扬尘产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山采取“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开采过程对采空区域进行覆土,剩余土石方堆放至临时堆场,闭矿后用于土地复垦。开采产生的废石堆放于废石堆场,用于平整场地、修补矿上运输公路、矿山复垦。剥离的土石方均集中保存,复垦时全部用于矿山复垦,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暂存至废土石临时堆放,闭矿后用于土地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对植物造成了直接的毁坏,使植被失去对水源涵养的能力。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 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