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次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4〕66号
靖宇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靖教函〔2024〕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 (略) 关于《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调整版)》评估报告》正昊咨评字【2024】26号。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作相关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中心城区,规 (略) 以东,保安小学以北。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由原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室外附属工程和室内工程,室内工程包括对靖宇县城南幼儿园综合楼进行装修,装修建筑面积1233.51㎡,室外工程包括新增硬化面积 743.16㎡,绿化面积 557.97㎡,围墙 160m,大门 1 座;同时建 (略) 等其他附属设施。”调整为“项目主要建设室外附属工程和室内工程,室内工程包括对靖宇县城南幼儿园综合楼进行装修,装修建筑面积1233.51㎡,室外工程包括新建消防水池及附属设施,新增硬化面积743.16㎡,绿化面积557.97㎡,围墙160m,大门1座;同时建 (略) 等其他附属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由原批复“项目总投资 225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调整为“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
七、建设期限
由原批复“建设期 15 个月,从 2023年08月—2024年10月。”调整为 “建设期 27个月,从 2023年08月—2025年10月。”
八、相关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46号)予以废止。
(二)靖宇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三)靖宇县教育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靖宇县教育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 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