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10 号)及《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2024年批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备案意见》(农规(示范)〔2024〕11?font face="宋体" >号)要求,鄯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批复资金#元。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激励作用,促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现征集实施特色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鄯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批复资金#元。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在疆 (略) 建设不少于8个特色农产品直供直销门店,每个门店面积不少于30㎡,购置必备的销售设施设备。原则上每个门店奖补资金不超过#元。门店主要销售鄯善本地农产品,每个门店年销售额不低于#元。
2.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门店建设数量。 (略) 将根据申报情况分配建设任务及奖补资金。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2025年1月6日—1月13日,园区内各企业向 (略) 进行项目申报,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投资、管理及运营模式等方面。
2.项目审核。2025年1月13日—1月20日,由 (略) 负责,聘请相关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1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提交鄯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实施项目企业。
3.项目公示。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由 (略) 负责,将最终确定实施项目企业信息在鄯善县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 (略) 内注册并合法纳税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纳税信用良好;
(五)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相关资料、相关荣誉证明等);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鄯善县 (略)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