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3年6 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良县智能环保多位一体建材项目(二期沥青搅拌站项目))
- 信息来源*良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7-03 15:11:56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3年6 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良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良县智能环保多位一体建材项目(二期沥青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大莫古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良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 (略) (略) *良县大莫古镇,项目地面积约24416.24m2(合计36.62亩),规划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区、水稳料生产区、冷料场及附属设施用房,安装配套设施设备,同时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成25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20万吨)、WCBD800型水稳料生产线(年产20万吨)、冷料场、配套附属设施用房及环保设施。二期建设5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配套环保设施,其余配套设施均依托一期建成。二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2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稳料生产线,达到年产沥青混凝土50万吨,年产水稳料20万吨规模,项目总投资8162.8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单位自筹。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施工、内外装修、设备与配套工程安装等工序产生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运输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对环境影响时间短,工程结束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冷骨料在烘干滚筒加热和振动筛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燃烧器重油燃烧燃油烟气;沥青储罐呼吸、搅拌缸搅拌及成品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导热油炉柴油燃烧燃油烟气;食堂油烟;道路运输扬尘、骨料堆存、装卸、皮带输送等过程会产生无组织粉尘等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洒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初期雨水。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除尘器粉尘等,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导热油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旱厕收集,清掏后堆肥熟化后用于绿化施肥;②施工废水经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③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④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控施工过程,避免污水随地漫流,影响周边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档设施,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对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③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采用集中堆放、篷布遮盖,避免风蚀起尘;④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并减少建筑材料堆存量及扬尘的产生。 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缩小噪声震动干扰范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12:00~14:00、22:00-翌日06:00作业。②加强声源噪声控制,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用消声、减震等措施控制。③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特别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更应经常检查维护。④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轻拿轻放,减少强烈碰撞产生噪声。⑤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行驶路线和时间,对工程车辆加强管理,禁止鸣笛、注意限速行驶,文明驾驶改减少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①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绿化填埋等,无永久弃土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对于不稳定的成分,采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及时处理,禁止堆放于场界外。建筑垃圾 (略) 统一运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②生活垃圾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纳入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系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2、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骨料烘干、筛分及干燥滚筒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离地10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废气经各自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呼吸孔排放;厨房油烟经处理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口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其他类型逸散废气自然稀释扩散。 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和绿化浇洒,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风机设置隔声罩或消音器等,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良好运转的状态。 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②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③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粉料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①废机油经专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②导热油更换需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同时对废导热油进行清运,厂区内不暂存。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周要求采用高强度混凝土浇筑,并刷至少2mm厚环氧树脂漆作防渗,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渗透系数K≤10-10cm/s及相关要求,储油罐采用双层防渗罐,内外表面均做好防渗防腐处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安装液位仪及泄漏报警装置;储油罐下方设置应急防渗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危废暂存间、储油罐区域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对危废暂存间、储油罐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在危废暂存间、储油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和截留系统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对泄漏物料的收集、暂存和处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消防、人员疏散等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