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陈军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关于免去陈军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略) 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略) 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建议免去陈军同志相关职务的请示》(市北高新集委发〔2024〕17号)文已收悉。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现就审批结果、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结果
免去陈 (略) (略) 副董事长、上 (略) 董事职务。
二、 后续工作要求
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上述垂直兼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妥职务任免(报区国资委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