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关于审批的请示》(天陇司发〔2023〕69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设计的弃渣场位置和数量。实际设弃渣场1处,占地面积1.58公顷,弃渣量13.60万立方米,为新增渣场。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及措施布设。请据此进行工程设计和组织实施,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三、基本同意本次弃渣场补充水土保持总投资95.22万元。
四、严格落实该水土保持补充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其他仍按原批复的《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天平铁路南延线)陈家沟煤矿专用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甘水水保发〔2021〕56号)执行。
五、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略) 水利厅报备。
六、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略) 水利厅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