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路众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54774930.46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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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5477.*万元
保证金:元
所在地: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23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5-06 23:59:59
项目名称 | 宜兴市路众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54774930.46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2301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23年3月10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3/23 挂牌终止日期: 2023/5/6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路 (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MAC6G6UL05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2000 | |||
法定代表人 | 杨琛 | |||
住所 | (略) 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5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略) 路 (略) 持有 100% 股权 | |||
2022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0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2023年01月17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7392.47 | ||
净资产(万元) | 0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阳评报字(2023)第0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1-17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7392.47 | 27392.47 | ||
负债总计 | 27392.47 | 27392.47 | ||
净资产 | 0 | 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477.*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 (略) (略) 于2022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尚未编制财务报表。2、2022年10月 (略) 路 (略) 依 (略) 新庄街道太湖大道北侧新洲路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3年1月5日原出让合同 (略) (略) (略) 。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均已缴纳,土地证正在办理过程中。3、转让标的由标的企业2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5477.*万元债权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1元,债权部分包括 (略) 的借款本金5441.04万元和计算至2023年1月17日的利息(利息总额的20%)36.*万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则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4、本次转让债权本金5441.04万元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日期间的利息由转让方享有,按照标的企业《借款协议》约定向转让方计算支付。 | |||
转让底价 | 5477.*万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namespace prefix = "o" />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095.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受 (略) 章程规定期限完成转让方认缴而未实缴的出资。 5、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namespace prefix = "o"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 :namespace prefix = "o" />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 (略) 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锡阳评报字(2023)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4、无锡宜信 (略) 出具的宜会师审综字(2023)第005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namespace prefix = "o" />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 (略) 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 |||
传真 | 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