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国珍装璜材料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性 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生产规模:预计年生产三聚氰胺板36万张、衣柜30万m2、木门1800套、货架450套,实际生产衣柜30万m2、木门1800套、货架450套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江口镇涵东路126号
建设过程:项目于2012年12月委托黑龙江农垦勘 (略) 编制《 (略) (略) 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2月26 (略) 涵江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已进行排污登记。
2022年9 (略) (略)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对各环保设施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后于2022年9月12日至9月13 (略) (略) 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略) (略) 根据《 (略) (略) 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23年1月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并邀请技术支持单位和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召开验收会议。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后,经过验收组成员把关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